9月24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南省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是河南省首部,也是全国范围内第二部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为主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一部不分章节、共二十六条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十六个字,从太行山崖壁上的凿痕,写入中原大地的法治文本。
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保障,红旗渠精神的传承弘扬由此翻开新的一页。
山东先行,河南紧随
山东是首个“吃螃蟹”的省份。去年5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同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全国首部传承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省级法规。
而河南此番立法,使我省成为继山东之后第二个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专门立法的省份。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河南已有地方层面的实践基础——《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自2017年施行以来,侧重对红旗渠工程实体的保护。此次省级立法则完成了从“护渠”到“铸魂”的跃升,让精神传承有法可依、有责可循。
对比河南、山东的《条例》,两省的思路都很务实,不设章节,条文精简。河南《条例》共二十六条,重点规范红旗渠精神的工作机制、宣传教育、载体保护及融合创新等内容。
从“倡导”变为“义务”
为何要为“精神”立法?
在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州学刊》杂志社社长、研究员唐金培看来,这并非简单的“锦上添花”。
从制度层面看,红旗渠精神的传承长期依赖政策倡导和宣传教育,缺乏刚性约束。立法将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法定化,明确经费保障、工作机制和法律责任,使精神传承从“倡导”变为“义务”。
从发展需求看,红旗渠精神是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半个多世纪以来,关于红旗渠精神的研究硕果累累,红旗渠精神影响力不断扩大。然而,无论是研究阐释方面,还是传承弘扬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深化拓展。
此外,更深层的考量还在于,河南正处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转型中的挑战需要精神力量的支撑。红旗渠精神所蕴含的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恰恰为破解发展难题提供了价值坐标和行为准则。将这种精神写入法规,实质上是为高质量发展确立一套“精神操作系统”。
让红旗渠精神流入数字时代
红旗渠是20世纪60年代国家经济困难时期,林县(今林州市)人民以“重新安排林县河山”的豪迈气概,战胜种种困难建成的大型水利工程。
艰难岁月里,林州几乎家家有人去修渠,红旗渠精神成为林州人的“传家宝”,如今,这份“传家宝”有了法治的守护。
《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和红旗渠工程管护的支持保障力度,制定专项方案,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必要经费,及时研究解决红旗渠精神传承弘扬以及红旗渠工程保护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宣传教育方面,《条例》把目光投向青少年和国家工作人员两个关键群体。一方面,要求加强对青少年的红旗渠精神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对于传承弘扬工作的创新发展,《条例》亮点颇多,如提出支持打造以红旗渠为重要标识的红色旅游品牌,大力发展红色研学、绿色生态游等业态;鼓励红旗渠精神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拓展红旗渠精神大众化传播、场景化体验的新形式、新路径;鼓励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开展网上展馆、云直播等多样化展示活动,开发沉浸式体验、数字文创等新型传播产品,推动红旗渠精神融入数字文化生活,增强红旗渠精神的吸引力、传播力。
“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不是一句过时的空洞口号,而是要落实到一个个具体的行动上。”唐金培认为,通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保护好、利用好与红旗渠相关的红色文化资源、创新红旗渠精神传承弘扬方式方法,能很好实现精神传承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
从“护渠”到“铸魂”,从刚性约束到融合创新,《条例》为红旗渠精神的永续传承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制度框架。红旗渠的水仍在流,红旗渠精神如何借着法治的渠道流得更远、润泽更深,河南刚刚写下答卷的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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