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我国又一部法典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被称为“生态环境百科全书”,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范围内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综合性法典。
这部法典,看起来“高大上”,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是不是有点远?
恰恰相反!这部法典不仅管远方的绿水青山,也管咱家门口的声光电。
举个例子,生活噪声大家都熟悉,无论是公园广场上的噪声,还是商业活动的噪声,夜间施工的噪声,对老百姓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干扰。
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由此可见,这部法典的规定,覆盖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谓是事无巨细。
《生态环境法典》在第一条就明确,“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我们呼吸的空气、喝的水,窗外的噪声,夜晚的光污染,小区的垃圾分类……这些关乎我们生活的大事小情,它都会管。
例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问题,《生态环境法典》增加了选址引导等源头预防规定;针对玻璃幕墙反光、窗外的广告屏太扎眼,《生态环境法典》新增了光污染防治专章,填补了这个领域的法律空白;针对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生态环境法典》提出,个人必须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法典》坚持问题导向,致力于解决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它不仅管广义上的大环境,还管狭义上的家门口的小环境。
而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角色,也从以前的“旁观者”变成了“参与者”。
《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生态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利。
这也就意味着,好环境,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更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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